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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生态省建设 全国已有14个省区开展或即将开展生态省建设(图)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3日 10:45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全国已有14个省区开展或即将开展生态省建设(图)
  9月12日,2005中国·山东生态省建设论坛在山东省市隆重开幕

  本报讯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05中国·山东生态省建设论坛于9月12日在青岛隆重开幕。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及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安徽、江苏、辽宁、陕西、河北、四川、广西和山东13个省、自治区的领导,国内生态环保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等200余人出席了大会。大会围绕“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省建设”的主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对生态环境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地位与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大会一致通过了《发展循环
经济宣言》,体现了各省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决心,标志着各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大会上做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的讲话。他指出自1999年海南省提出建设生态省以来,这项工作得到了各省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响应,短短的6年时间,生态省建设从小到大,由点到面,呈现出了勃勃生机,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对建设生态省给予了充分肯定,国务院将生态省创建列入工作要点。实践证明,生态省建设已成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成为推动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

  张力军总结了生态省建设取得的成就,他说,近年来,各省加大了生态省建设工作力度,在组织领导、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资金项目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生态省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生机,循环经济和生态产业发展初见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省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已有14个开展或将要开展生态省建设。

  张力军在大会上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循环经济为核心,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不断丰富生态省建设的内涵。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原理,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改善环境质量为前提,抓住产业结构调整这一重要环节,充分发挥区域生态与资源优势,统筹规划和实施环境保护、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基本实现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省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循环经济政策体系、评价体系和相关标准、技术开发和创新体系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扬长避短,充分体现出各省区的特色。必须扎扎实实抓好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的建设,夯实工作基础。要抓好重点项目和工程建设,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抓紧建设,尽快实施。要创新体制和机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制度,建立专家咨询机构,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开展公示评议活动,努力提高生态省建设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要在广大群众中广泛开展科学的资源观、消费观、发展观及生态伦理道德观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案件,鼓励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生态省建设的良好氛围。

  来自全国各地的知名院士和专家,就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经济转型期的经济模式选择、生态政区规划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与推进环境保护等课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

  山东省省委书记张高丽给大会发来的贺信中要求全省上下要紧紧围绕建设生态省,努力建设环境安全、生态经济、资源保障、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生态文化六大体系,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学习先进经验,提高生态省建设水平。

  山东省省长韩寓群在大会上介绍了山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扎实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情况,提出今后要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省建设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监督考核体系;加大依法推进力度,完善生态保护、循环经济、环境污染纠纷等方面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政产学研”机制,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大众参与机制,构建现代生态文化体系。切实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放在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位置,确保生态省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新闻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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