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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国企改制方案必须先过职代会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2日 16:22 国资委网站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不得实施,坚决制止借改制之机大规模裁员和随意裁员行为。这是西安市总工会、市监察局、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依靠职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的规定。

  《意见》要求,坚持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必须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再向职代会通报,严禁暗箱操作。任
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背职工意愿,向职代会、工会施加压力迫使通过方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附件,在上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的同时,要报上级工会备案,由上级工会对改制方案的民主程序和职工利益的落实进行监督。

  《意见》强调,要坚决禁止以主席团或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等形式代替职代会。企业重大改革、改组、改制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得实施;企业劳动用工、职工分流、再就业、人员安置等涉及职工重大切身利益的方案,未经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不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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