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酝酿已久的《青岛市国有(集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引人注目的是青岛市首次将任期激励机制引入国企。
新的“办法”废止了原来的年薪制、经济责任目标考核等,突出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个重点,对每个企业的考核指标不超过5项,而且也改变过去单纯考核优良资产的做法,把不良资产的经营也纳入考核统一体系。将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分为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两
个部分。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利润等经营性指标,任期主要考核保值增值率等规模和发展性指标,年度考核为会计年度,任期考核为一个任期三年。
与之相对应,企业负责人奖惩,也分年度奖惩和任期奖惩,报酬也分为年度薪酬和任期激励,其中年度薪酬包括基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奖根据3年任期考核结果确定。对任期内未完成考核指标的,除扣除绩效年薪外,还要按照国有资产减值净额的1%—3%扣罚,对出现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的,按照规定追回已兑现的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奖并酌情扣发基薪。
首批与青岛市国资委签订年度责任书的国有企业共有11户,包括青啤集团、海信集团、青岛港集团、青钢集团、澳柯玛集团、双星集团等名牌企业,他们将成为青岛用“新办法”考核的首批试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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