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纳税百强排行榜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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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1日 07: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10日专电(王平)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和中国税务杂志社10日联合发布的2004年度中国上市公司纳税百强排行榜显示,2004年上市公司纳税百强共纳税1593.84亿元,比2003年的1136.77亿元上升40.21%,反映了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良好,税收能够得到保障。 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有义务依法向社会公布自己的经营情况。2004年的上市公司
2004年石油采掘与石油化工类企业共有55家进入纳税百强(包括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业34家、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7家、石油及制品批发业4家),虽比2003年度少2家,但仍占据排行榜的半壁江山,其纳税总额为1137.51亿元,更是占到上市公司纳税总额的71.39%,户均纳税额20.68亿元,比上一年度增长44.51%。中石油与中石化均为上市公司,也是行业里的两个寡头,它们完全控制着国内石油与石化市场,对旗下遍布全国城乡各地的大大小小的子公司完全控股。这些子公司顺理成章地成了上市公司,它们在财务上单独核算,在税收上属地缴纳,因此,在税收统计上,石油与石化行业在上市公司的产业构成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纳税278.90亿元,雄居榜首;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纳税152.54亿元,位居亚军。前两名的差距超过100亿元。2003年度的第2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以95.83亿元,位居第三。 2004年,世界原油价格出现了高达30%的大幅度上涨,同样带动了国内原油、天然气、成品油和化工等主要产品价格上涨,这成为了2004年度石油类企业纳税额大幅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特殊的资源税因素也不可忽视。大庆油田适用资源税的税额最高,即每吨24元;与它适用同样税额的还有新疆的新疆油田、塔里木油田、吐哈油田,这3家油田分别位居排行榜的第7位,第21位,第46位。位次比上年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全国范围内,只有这4家企业适用每吨24元的资源税税额,比最低每吨8元的资源税税额高3倍。这些公司的税收贡献与资源税税额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 钢铁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在改制上市不断走向市场的进程中,重铸辉煌,依然是税收贡献的生力军,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8家企业纳税216.65亿元,比上一年度分别增加2家和91.23亿元,户均纳税额增长13.05%。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5家企业上榜,全部都属铝业公司,纳税额35.83亿元。 另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有4家上市公司上榜,它们是:一汽轿车(第26位)、长安汽车(第47位)、东风汽车(第74位)和一汽夏利(第94位)。 从地区分布上看,100家上市公司分布在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北京和山东各以9家并列第一,其他依次是:河北、辽宁(大连1家)、新疆各8家,河南7家,上海、广东(深圳1家)各6家,黑龙江、天津、湖北、江苏各4家,吉林、甘肃、浙江(宁波1家)各3家,安徽、湖南、内蒙古、四川各2家,贵州、江西、青海、山西、陕西、重庆各1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