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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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9:23 国资委网站 | |||||||||
邯钢股份公司已经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申请》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方案无异议。邯钢股份公司承诺将在回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不超过90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3.7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5亿元,占公司过去3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25.67%,占2005年中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16.97%。
自2004年以来,邯郸钢铁股价出现非理性下跌,股价长时间徘徊在净资产值以下。近年来公司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经营业绩稳定上升,而股价表现严重背离了公司的真实经营情况。股价被非理性低估对公司的市场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回购计划的成功实施将创造多赢局面:对公司而言,股份回购将提高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水平,促使公司股价上升,改善公司的市场形象;对流通股股东和可转债持有人而言,回购后财务指标的优化、流通股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股价低估信号的传递都有利于股价和可转债价格的上升,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回购提高公司每股净资产,资产价值得以提升。同时,流通股回购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创新举措,为公司股价的非理性低估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也为探讨以回购股份方式回报公司股东提供一种尝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