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规范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培育有竞争力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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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5:3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8日电(记者齐中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办法的出台将促进国有资产有序流动,为大规模的资产转移创造条件,为央企重组,国有资产战略布局结构调整铺路。 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调整和重组思路,中央企业最终将保留80至100家,主要集中在资源、能源、冶金、汽车、重大装备、商贸等对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很多场合就说过:中央企业应该成为各行业的排头兵,如果不能在本行业内排到前三名,国资委将对它们进行调整。 他多次表示:“为实现这个目标,该卖的卖、该并的并、该放的放。随着政府对国有经济宏观调控能力的提高,国有股权所占份额应该降低,特别是国有独资公司,大部分可以改为股份制,而且控股也不一定要有51%的股权比例,比例降低一点未必影响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事实上,在国资委成立的近三年时间里,中央企业重组和调整的步伐不断推进,目前中央企业已经从国资委成立时期的196家调整到169家。 李荣融在最近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就表示,央企重组是国资委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重组要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在非主业同业重组整合工作,可以通过无偿划转、置换等多种方式使企业的非主业资产向具有优势的企业集中。 虽然无论是中央企业还是地方的国有企业,它们之间的无偿划转都是“从国有资产的一个口袋放入另一个口袋”,但为防止个别地方不顾企业基本情况或职工意愿而强制搞“拉郎配”,甚至搞“暗箱操作”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办法》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行为制定了“五条禁令”,包括: 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国资委的目标很明确,就是要围绕加快培育和发展80家到100家技术先进、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加快中央企业的重组和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中央企业主业集中。”李荣融说。 据悉,国资委通过研究论证,已经分三批明确了大部分中央企业的主业,还分21个重点业务板块研究制定了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