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官员阐述会计国际趋同中国政府四点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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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13:4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8日电 据中国财政部消息,刚刚在西安结束的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取得圆满成功。代表们在会上围绕三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最新进展情况、各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态度、具体措施以及面临的问题等展开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达成三点共识。 财政部部长助理王军会后在接受联合记者采访时表示,来自中日韩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40多名代表,围绕三国会计准则制定的最
会议进一步促进了三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会计准则建设方面的交流,沟通和协调了各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立场,确认了各国在会计国际趋同中所遇到的主要障碍,并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了改进和修改的建议。 他说,中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的态度一直是积极和鲜明的。中国认为,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中国经济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背景下,会计国际趋同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不仅有利于世界经济的繁荣与稳定,也有利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同时,由于世界各国存在诸多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的差异并面临不同的会计环境问题,会计国际趋同不会是简单地一蹴而就、一举而成,相反将是一个艰巨而复杂的过程。特别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仍处在不断发展之中,各种经济制度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还需要较长一段时间。 因此,中国对于会计国际趋同的基本态度是:第一,趋同是进步,是方向。中国一方面将积极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一套全球公认的、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另一方面也将一如既往地推进会计改革,着力促进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 第二,趋同不等于相同。如果忽略各国国情,忽视会计发展状况和环境特点,趋同将很难实现,或者会遇到许多困难。 第三,趋同需要一个过程。需要积极且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努力追求符合国际效率、公平、主权和全球多样性发展要求的建设机制。 第四,趋同是一种双向互动。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间在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应当相互沟通、相互借鉴、相互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