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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钢出台“十不准”创建节约型企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9:53 国资委网站

  莱钢出台“十不准”创建节约型企业。一是不准以外出学习、考察、培训、交流、会议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二是不准购买超标小汽车、高档办公用品和高档装修办公场所。三是不准修建楼堂馆所、广场、游乐场所等。四是不准擅自提高招待标准或扩大招待范围。五是不准随意搞评比、庆典、剪彩、展会等活动并以此为名乱发实物。六是不准私自列支对外捐赠、赞助、走访等费用。七是不准乱开口子参加各种学会。八是不准超标准发放工装和劳动保护用品。九是不准超标准报销通讯费、差旅费、外部招待费和出国费用。十是不准公车私
用、私打公话和超标准报销上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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