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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种情况 国有产权不得无偿划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8: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7日电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颁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五种情况下不能实施无偿划转。

  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
决方案的;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办法》规定,被划转企业国有产权的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进行无偿划转。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的划转,还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所谓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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