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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再次干预液化气价格 各供气点必须明码标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8:11 新桂网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王小丁)针对柳州液化气处于高价位运行,一些不良商贩乘机涨价等现象,柳州市再次对液化气价格实行干预。

  昨日,柳州市物价局明确表示,液化气供应点必须明码标价,其零售价格标准不能高于各站点去年10月20日的价格水平,对液化气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差率控制相结合的办法。

  据柳州市物价局检测数据显示,去年10月20日,柳州液化气市场价格在78元至82元不等。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柳州市物价局表示,各经营企业液化气零售价格控制在2004年10月20日水平,而且是同一气站的液化气价格。如果确实需要突破该控制水平的,必须向物价局申报,批准同意后方可提价,一律不得擅自提高液化气价格。从今天起,柳州各液化气供应点必须明码标价,公布当天的价格,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按照相关文件处罚。

  鉴于一些供应点价格已经超过去年10月20日的水平,柳州市物价局表示,各站点必须先申报,在认真审核其进货成本的基础上,按照进销差率不超过10%的幅度审批其价格。对于不按照程序定价和定价过高的液化气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作者:王小丁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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