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产权无偿划转需先处置债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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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 06:12 重庆晚报 | |||||||||
国资委昨日公布实施《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企业的国有产权或实物资产若要被无偿划转,除权属必须清晰外,还须符合划入方的主业及其发展规划。同时,划出方应通知企业债权人,并制订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对于被划转企业的或有负债也应制定妥善解决方案,否则均不能实施无偿划转。 《暂行办法》明确,属于以下情况的企业,国有产权不能无偿划转:中介机构对被划转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目前国企改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资产重组方式,但它给国企改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可能导致国资流失。为此,国资委颁布实施《暂行办法》,以保障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动,防止国资流失。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向境外划转以及境外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办法另外制定。 中国证券报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