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个税费用扣除额定为1500元较为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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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10:1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 |||||||||
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出台以后,社会各界、对于1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是否合理,有着不同的看法。财政部、今天再次强调,1500元的标准、是在对城镇居民收支水平、进行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的,是较为合理的。有关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 社科院财贸所博士张斌:我认为,财政部制定这样的标准主要有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就是我国现阶段居民的收入水平,收入水平实际是决定了我们定出这个标准的一个底线,
财政部今天还表示,富裕地区与贫困地区使用统一的扣除标准,看似对富裕地区有失公平,实际上是税务公平原则的要求。 社科院财贸所博士张斌:如果我们把富裕地区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定的高,那么相对来讲,富裕地区的居民纳的个人所得税就少,而我们贫困地区的费用扣除额标准定的低,那么反而贫困地区的居民纳的个人所得税就比较多,这样反而不利于地区之间收入分配的调节,违背了税法的公平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