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发放迟缓探因 寻找政策与商业的均衡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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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2:00 第一财经日报 | |||||||||
8省市助学贷款发放“没有动作”原因在于政府、银行、高校之间还未形成一个完善、共赢的机制 本报记者 王婷婷 发自北京 “这已经是我们所能采取的最严厉的措施。”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这样评价教育部和
从1999年走到今天,几经变革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依旧在政策和商业之间犹疑。张保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承,在政策和商业之间,助学贷款还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然而,两部委惩罚措施的出台,显然表明这一“寻找”过程还未得到完美结果。 银行面临盈利风险 “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的同时,教育部提出的这句口号也随之响彻大江南北。到2004年,全国共有108万贫困学生得到助学贷款69.8亿元。 事实上,当时就有专家指出了助学贷款的政策漏洞:在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助学贷款作为国内唯一的无担保贷款,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我们什么也赚不到!”一位曾从事助学贷款的地方银行业人士对此颇多抱怨。“手续多、投入大、额度小,追缴贷款如没有学校配合,我们根本没法开展工作。开始还承诺说无法收回的贷款,由高校和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一起偿还,后来这个说法也取消了。承办政策性贷款也没有什么优惠政策,所谓呆坏账核销,其实是拿银行的税前利润冲销呆坏账,还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指出,助学贷款关系到学生、学校、政府和银行四方面的利益与责任,但如果按现有制度的设计,学生、学校和政府都是受益者,学生获得贴息贷款,学校不用担心贫困生拖欠学费,而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本来就是政府的职能,三方都享受到了利益,只有银行承担高损失、高风险。 2002年,西安交通大学因违约率高达50%,进入银行黑名单。2003年,国家助学贷款被银行大面积停贷。有统计显示,全国借贷学生平均违约率达20%。2003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文件称,对违约率达到20%且违约人数达到20人的高校,经办银行可以停发助学贷款。包括南开大学、兰州大学、天津大学在内的100多家高校进入银行黑名单,而北京市所有的高校全部落马。 2004年,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从当年下半年开始实施新的助学贷款政策,其中最关键的一项内容,就是通过招标选择贷款经办银行,建立风险补偿金制度。 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说,以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是被指定的四大商业银行。从2004年开始,助学贷款将按照高校属地统一进行招标。为了吸引商业银行的注意,学校和当地财政将按1:1的比例建立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金,按照当年的发生贷款金额进行补偿。教育部规定,风险补偿金的上限为15%,即一笔1000万元的助学贷款,当地财政和高校将各出75万元对银行给予补偿。 教育部同时规定,将对违约的学生在媒体上予以公开。北京银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林袁也指出,现在诚信系统是市内联网的,很快会发展到全国联网,所以不还款的学生到哪儿都会受到征信系统的制约。 “助贷新政策”的成效相当显著。自2004年6月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短短一年间,全国已新增审批贷款学生65万多人,审批合同金额51.5亿元,几乎接近前五年的总量。然而,仍有省份分文未动。 招标和流标 事实上,即使在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的地方,也出现过不少出人意料的情况。自从“助贷新政策”实行以后,“流标”这个词风靡于地方助学贷款中心。 6月30日,山西太原,在山西省直属高校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开标仪式上,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副主任吴勤简直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三家来投标的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金都远超教育部规定,最夸张的是,一家银行居然提出了80%的风险补偿金额度! “哪里有80%的风险补偿金啊!再加上付的利息,数字也太高了。我们要有这笔钱,直接发给贫困学生就好了,还要助学贷款干什么?”即使在两个月后,吴勤回想起当时的情景,还是有点激动。 “三家银行之所以提出高比例的风险补偿金,就是不愿意做助学贷款,嫌麻烦。你想想,一笔6000万元的贷款一次性贷出,和将这笔贷款分别贷给10000个学生,人力和金钱上的消耗差距多大?而且助学贷款的利率是固定的,不许提高,商业银行的利润空间不大。我们几乎和所有的银行都联系过了,但是只有这三家来投标,还抱着‘参与为主’的心态。”吴勤无奈地说。 不过,在山西省财政、助贷中心、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紧急磋商之际,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山西省分行主动介入了这项业务,签下了1.6亿元的助学贷款协议。 从国开行的立场看,这是它们贯彻“开发性金融”经营理念的一次尝试,希望能通过贷款协助政府解决经济建设中的瓶颈问题,在助学贷款等市场不完善的项目上拓展市场。 国开行的“河南试验” 事实上,这已经是国开行第二次接手助学贷款项目。2004年9月,河南省也因风险补偿金无法谈拢,导致助学贷款流标。经过国开行河南分行主动介入,今年1月,国家银监会批准了国开行在河南省展开助学贷款的试点业务。 吴勤接受记者采访时,向记者介绍了他们一行上个星期在河南考察的经验。“过去一年河南做得很成功,国开行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制度,并付诸实施。” 在河南,国开行将借助助贷中心和学校,建立了三方联动的责任体系,贷款的发放由学校上报给助贷中心审核。国开行只需要一次性将贷款付给助贷中心由其发放即可。当贷款违约额度低于风险补偿金时,剩余的风险补偿金将作为对学校的奖励,这也会调动学校的积极性,从而节约银行的放贷成本。另外,学生的助学贷款情况将装入学生的档案,随学生的就业而流动,这样,用人单位也将参与到风险监控上来。 显然,国开行在推进河南和山西助学贷款的试点上,创建了独特有效的制度并逐渐向外推广。但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暂时并无大幅度推广国开行进入助学贷款的计划。 面对流标,江西和山东选择了与农信社“握手”。即所谓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由于省属高校外省生源较少,生活在当地的学生家长或者亲属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向当地农信社提供保证,有效降低了贷款风险。 然而基于生源地的助学贷款发放也存在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副教授杨开明指出,生源地学费贷款的缺陷是,在贷款进入还款期后,金融机构管理的目标将进一步分散,贷款回收的难度可能比较大、成本可能比较高。 “学校不愿干,没有别的理由” 在黑龙江省,为了增加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积极性,银行选择签订“银校全面合作协议”,即提供助学贷款的银行享有省属高校各项银行业务的优先主办权,银行可以从这些高校金融业务中获益。 张保庆对这种方法颇为赞赏:“如果只承担国家助学贷款的话,银行要赔。如果把其他银行业务也开展起来,可以以丰补歉。我看这是一个‘双赢’的政策。对学校来讲也是不吃亏的。但有些学校就是不愿干,有个别报纸也在炒作这个事情,说好像不科学。我说句实在话,学校没什么站得住的理由不去这样做。个别学校不愿这样做,说白了,恐怕其中有说不清的东西,如此而已,没有任何别的理由。” 黑龙江省一家已经签署全面合作协议的学校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学校在过去的基本建设中和其他银行有过良好的合作关系,而按照规定,如果和中行合作国家助学贷款,则必须将学校所有账户全部转移至中行,这存在一定难度。” 山西省没有实施银校合作协议的原因与黑龙江省相类似。“比如有家学校在银行有4亿元的贷款,你让它将存款再从这个银行全部提走,显然太过为难。”吴勤告诉记者。 “所谓的新问题,都是老问题。”对于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来说,这些问题,都是他们在设计“学贷新政策”之初已想到的。在他看来,助学贷款,没有新问题,只有不愿意,没有不能办。 张保庆指出,教育部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希望他们重视起来”,助学贷款作为一项政策性贷款,未必能像别的贷款一样诱人。所以,只有依靠地方政府的重视,才能在银行和学生之间搭起直通的桥梁。 特别声明:此稿件为第一财经日报授权新浪财经独家网络发布,如需转载请至电新浪财经,新浪财经保留此稿件的网络版权及法律追诉权,未经许可擅自转载者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