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大金融反恐 切断恐怖组织融资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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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11:49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本报北京9月5日讯 记者杨凯、李有军报道:在北京举行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上,“国际恐怖主义”是22个议题之一,与会人士对此进行了热烈研讨。 武汉大学国际安全研究所所长莫洪宪教授认为,金融反恐就是沿着恐怖主义组织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发现和跟踪恐怖主义组织行踪,掐断恐怖组织的资金链的反恐活动。
恐怖主义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是洗钱和恐怖融资,遏制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能够起到有效打击恐怖犯罪的作用。金融反恐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针对国际恐怖组织洗钱活动的监视和监察体系。世界各国已经形成广泛共识,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反洗钱和打击恐怖融资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国际上最具有影响力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就曾提出《打击恐怖融资8条特别建议》,专门打击和切断支持恐怖犯罪的资金链条。 莫洪宪介绍,中国在金融反恐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如成立专门的金融反恐机构,加强对金融反恐领导、加强国际金融反恐合作、加大反洗钱力度,切断恐怖融资的途径等进行金融领域的反恐。 1997年,中国全国人大修改刑法时,把中国加入或缔结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国际条约纳入了适用范围。2001年12月,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刑法作了补充修改,将许多恐怖行为列为刑事犯罪,增加了若干与恐怖犯罪相关的新罪名,加重了刑罚处罚的幅度。 2004年,中国成立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并以创始成员国身份加入反洗钱地区性组织———欧亚反洗钱与反恐金融小组(EAG),成为其重要成员。公安部专门成立了经济犯罪侦查局洗钱犯罪侦查处。 至今,中国已经加入了13部反恐国际公约之中的10部,签署了其中的两部,并积极参与国际反恐立法进程,推动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