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王建明指出,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政府在打击和预防腐败犯罪、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办了一批有影响的腐败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腐败犯罪的滋生蔓延。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以来的五年间,中国检察机关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就查处了包括多名省部级高级干部在内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20余万人,严厉打击
了腐败犯罪活动,有力地推动了政府廉政建设,保障了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为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第二,加强探索打击跨国腐败犯罪活动的途径和措施,取得了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新成效。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中国同国际社会的交往活动大量增多,也使中国社会不可避免地出现腐败犯罪国际化及跨国腐败犯罪活动严峻化等现象。为此,中国政府积极探索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国际合作的途径和措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三,针对反腐败国际合作的实际,中国政府会同一些国家制定了有关国际合作条约,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有章可循、规范合作和增强实效作出了积极努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政府打击和控制跨国腐败犯罪的能力。
“绝不能让外逃贪官逍遥法外。”王建明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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