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后天威保变电气公司国有资产增值率达到134.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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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9:52 国资委网站 | |||||||||
6月19日,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成为河北省唯一列入第二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经过两个多月的成功运作,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计以99.57%的得票率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4股股份的获权对价。天威保变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股票表现出色,国有资产大幅增值。
天威保变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天威集团持有的股份转变为流通股份,可以直接按照流通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同时,天威集团可以通过灵活手段获得银行贷款,也可以将持有股份作为对价来完成许多需要大额资金的交易。天威集团所持股份通过获取流通权拥有了价值尺度、支付手段等更多的职能,极大地拓展了企业国有资产的增值空间。 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2005年一季报)的净资产计算,天威集团权益为61538.4万元(2.96元净资产/每股*20790万股)。天威保变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2005年8月24日市价计算天威集团权益为:144022.725万元(8.15元股票市价/每股*17671.5万股)。国有资产增值82484.325万元(144022.725万元-61538.4万元),增值率13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