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江苏外部董事薪酬由国资委埋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6日 00:32 东方早报

  省属国有独资公司7名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要占3人;外部董事的岗位津贴由省国资委支付———继去年11月江苏省属2家国有独资公司的首聘6名外部董事后,江苏省国资委日前又出台《省属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外部董事制细则。

  江苏省国资委所称的“外部董事”,是指由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仅在省属国有独资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本公司人员。《意见》明确,董事会成员原则上为7人,采用“4+3”模
式:3名外部董事、4名内部董事———其中1人应为职工董事。外部董事每届任期3年,在同一公司连任不超过2届;除与内部董事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承担同等责任外,还享有下列权利:对公司重大投资、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事项以及其认为可能损害国资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外部董事享受岗位津贴,其标准由省国资委确定并统一支付。而按国务院国资委《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选定的外部董事的薪酬由国资委确定标准,由所驻企业支付。去年12月,原国资委副主任李毅中在江苏考察时,曾盛赞江苏省国资委的这种做法,称其“走在了全国前面”。

  去年底江苏在全国率先实行国企外部董事制度试点,此次出台的《意见》是江苏省国资委对试点工作进入实施阶段后公布的纲领性文件。去年11月底,江苏省国资委为省国信集团、省农垦集团选定6名外部董事。结合主业、投资重点和经营难点,原招商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原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原省计经委巡视员、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南京农业大学贸易系主任成为首批省属国有独资公司的外部董事。

  江苏选择外部董事制度,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当下独立董事作用的质疑。江苏省国资委主任仇中文表示,作为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外部董事受省国资委委派参与企业董事会活动,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按照计划,该省外部董事制分3个阶段实施:一是准备阶段,制定试点方案,选择试点企业;省国资委和试点企业共同推荐人选,研究制定外部董事管理意见;二是目前的实施阶段,聘请外部董事,充分发挥其作用,董事会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规范董事会、经理层权责,形成决策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三是总结推广阶段,进一步完善制度,扩大试点范围。

  早报江苏专稿 杨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