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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综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21:13 新华网

  新华社记者 沈路涛、田雨、张宗堂

  7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了一封群众来信,信是用盲文写成的:“物权法草案公布后,在亲友的帮助下,我全文阅读了法律草案,认为有需要修改之处,现致信你们提出修改意见,希望予以重视。”

  来信者叫孙东,是一名视障患者,在山东滨州市滨城区运输公司工作。他在信中针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不动产登记等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意见。

  物权法草案7月1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后,社会反响强烈。截至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收到群众意见11543件,其中通过网络、报刊等提出的意见9860件,来信提出的意见1683件。一些留学人员和外国朋友也提出了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门立法全民参与 广泛吸纳各方意见

  “有恒产者有恒心。”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的民事基本法律,与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部法律草案于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期间作为民法草案的第二编首次提请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再次审议。

  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加立法透明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把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全民立法。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社会团体以及法学专家们发出征求意见函。

  为广泛吸纳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于8月18日、8月19日、8月29日召开三次座谈会,听取地方人大、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经济学专家对物权法草案的意见。

  草案名词解释、法律条款解读、以案说法、专家讲解……各地媒体在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发挥各自特点,进行广泛报道。在广大群众看来,这次广泛征求意见,则让更多的人了解了物权法律知识,称得上是一场声势浩大的普法活动。

  意见征求形式多样 参与人群积极广泛

  81岁的康天锦大爷是天津市房管局的离休干部,在房管部门工作了45年。由于工作的关系,老人对物权立法非常关注,也早就知道了草案将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

  7月11日,康天锦在报纸上看到了草案全文。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里,他仔细阅读有关房产条款,提出了25条具体的修改意见。如针对无主不动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建议增加“无人登记的不动产,经政府公告后仍未登记的,由政府予以代管。”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助理巡视员扈纪华介绍,这次公开征求意见,参与的人员非常广泛,既有人大及政府的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学研究单位的教师和学生等专业人士,也有工人、农民、商人以及自由职业者。

  北京市永开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左王右申),从7月11日到17日,花了一周的时间,对草案提出了40多条具体的细节性修改,如建议将“抵押权”一章中的“抵押财产”全部改为“抵押物”等。他说,作为律师,他更注重法律细节和语言的严谨。这件用A4纸打印的长达25页的信件,还把认为需要修改的意见和理由,用蓝色文字清晰地标出。据了解,这次像王(左王右申)这样对草案进行逐条修改的,人数并不少,他们大多是专业人士,对物权法有一定的研究。

  一些国外的留学人员和外国朋友,也就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提出不少宝贵意见和建议。德国汉堡哥廷根大学法学教授门策尔博士,长期关注我国的物权立法,他对我国不同版本的物权法草案建议稿进行了深入研究和细致比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外相关立法,对完善征收征用制度提出了具体建议。

  除以个人名义,一些组织和单位如法院、检察院、有关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学会、高校法律院系、民主党派等,还以团体的名义提出了各种意见。

  广东、江苏、四川等地向本省的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的函,广泛听取意见;江苏省的一些行业如银行、

房地产、律师界等还在业内召开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各种形式在本地征求意见,并把这些意见集中送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截至8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回函的省份有26个,省会城市11个。

  意见多涉自身利益 件件都会得到重视

  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多数群众认为,草案有针对性地对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作出规定,如国有与集体资产流失、侵犯私有财产、不动产统一登记等,这些规定反映了人民的心声,充分表达了立法机关关注百姓生活、维护百姓权益的愿望。

  如何进一步明确集体所有制的财产范围,“公共利益”应如何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是否过短,城市居民到农村买房是否应完全禁止,拾得遗失物是否应获报酬,相邻关系的规定是否过于原则……成为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焦点所在。

  负责收集、整理意见的工作人员介绍,这些意见主要集中在与其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相关领域,一方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民主热情和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些问题涉及各方面的不同利益,是改革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

  为让每一位群众的意见都得到充分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一开始就安排专人,负责对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各种意见进行收集和整理。

  群众意见和建议几乎涉及到草案的每一条。工作人员介绍,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把收到的各种意见进行编号,对于通过电子邮件发来的意见,则把具体到每一条的意见全部整合在一起;对用普通信件发来的意见,先把意见复印,然后用剪刀把复印件逐条剪下,再分门别类,用胶水粘贴在另外一张纸上,输入电脑进行最后整理。

  这无疑是一项极为庞大、浩繁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相关部门近20人参与到这项工作中。对各界提出的这些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三个阶段,于7月26日、8月10日、8月20日向社会及时公布意见征求进展情况,以更大范围地吸收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截至9月2日,所有意见的整理工作都已完毕。

  “每一个人的意见都会得到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的工作,是要根据这些意见,对草案作出进一步有针对性的修改。

  这部聚集了无数人智慧的法律,一定会制订得更加合理,真正地做到“定分止争、物尽其用”,更好地保护人们的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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