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洗钱监管领域将逐步扩大到整个金融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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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7: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9月4日专电(记者张旭东)中国人民银行4日称,我国将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逐步探索符合我国国情、覆盖整个金融领域的行之有效的反洗钱监管体系。 据介绍,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工作会议2日在北京召开。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会议上说,金融监管部门应认真总结在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有步骤地
周小川说,这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面临的洗钱风险,维护金融机构声誉,为我国履行在2006年全面开放金融行业的“入世”承诺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据介绍,2004年以来,人民银行还会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启动了证券、保险业反洗钱规章的起草工作。 此外,特定非金融行业也将尽快被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周小川说,有关成员单位应抓紧研究在律师、会计师、房地产、拍卖等洗钱高风险行业建立反洗钱监管制度。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和指引,督促和指导被监管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完善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规程,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为预防和打击各类洗钱活动提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