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商会表示,对直销法中拟议的对中小型直销企业的资本要求“还是有所担心”
本报记者 雷帆 发自北京
中国欧盟商会试图通过积极参与中国立法和决策过程来保护欧盟在华企业的利益。
“我们希望中国能够建立起正式的立法咨询机制。”中国欧盟商会会长杨森(SergeJanssensdeVarebeke)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说,尽管此前与国务院法制办有过良好的合作,但遗憾的是,目前还没有正式的机制和渠道使该商会可以很好地参与中国的立法咨询,“虽然曾被邀请参与(立法咨询),但有时我们只有几天的反应时间,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的成员企业影响巨大。”
昨日下午,《2005年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正式发布,中国欧盟商会下属的行业或议题工作组分别就贸易与分销、知识产权、政府采购、标准、信息技术和电信等25个领域提出了具体政策建言。正在中国访问的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应邀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他称赞《建议书》“清晰、简洁、中肯,正是我作为政治家所愿意读到的,是对我们工作的一个重要贡献和补充”。
《建议书》强调:“必须增强法律和监管领域的透明度。在起草立法的相关阶段,与所有相关利益者进行磋商咨询将确保实践经验能够被反映到所颁布的法规中。为使结果更有意义,磋商的过程应坚持以国际惯例为基础,给予各方充足的时间(90天)发表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磋商过程的作用,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体系,以包括英文的版本详细说明对即将颁布的法律的评议日程。”
代表140多家企业的该商会最大的“贸易和分销工作组”主席顾克林(HelmuthKuklinski)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外传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的直销法的制定没有正式征求过中国欧盟商会的意见,工作组“目前还没有读到新直销法的完整版本”。顾克林称,该工作组曾就这部法规与商务部官员有过讨论,虽然乐见新法的颁布而且总的来说对大多数条文感到满意,但对新法中拟议的对中小型直销企业的资本要求“还是有所担心”。
杨森告诉记者,该商会将就《建议书》对欧洲委员会开展所谓“布鲁塞尔巡游”的游说活动,并将把《建议书》呈交包括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质检总局在内的中国相关部委,通过一系列后续的活动和会议,与有关机构建立更紧密、更有建设性的对话和合作关系。
中国欧盟商会成立于2000年10月19日,目前拥有会员企业约700家,是欧盟在华企业利益的主要游说者。《建议书》披露的欧盟在华企业“商业信心调查”显示,61%的被访者预计今年能实现盈利,86%的被访者对在中国开展业务持乐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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