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领域将扩至证券保险业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5日 01:48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总结在银行业反洗钱监管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并尽快将特定非金融行业纳入反洗钱监管范围。 周小川表示,应继续发挥金融行业作为反洗钱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有步骤地将反洗钱监管领域扩大到证券、保险行业,督促、引导相关机构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
同时,有关成员单位应抓紧研究在律师、会计师、房地产、拍卖等洗钱高风险行业建立反洗钱监管制度。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和指引,督促和指导被监管机构按照国际标准完善反洗钱工作的操作规程,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为预防和打击各类洗钱活动提供支持。 据悉,央行正积极参与并推动《反洗钱法》的出台,加快《刑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周小川透露,《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已取得重要进展。针对我国现行《刑法》第191条洗钱罪规定存在上游犯罪范围过窄,洗钱罪犯罪构成主观要件规定过于严格等问题,反洗钱法起草工作小组同步开展了修订《刑法》洗钱罪规定问题的研究。 本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