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我国直销业告别无法无序状态 步入法制化时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4日 12:14 新华网

  新华网记者王宇在经营者、消费者和媒体历经长时间等待之后,《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两部直销行业监管法规终于问世。这两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中国直销业由此告别了无法无序状态,进入了法制化时代。

  直销作为现代经销模式的一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经营模式。它具有减少流通环节、节省广告投入、实行面对面服务等优点,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对促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因其具有交易上的隐蔽性、参与人员的分散性、交易对象的不确定性等特征,在其逐步发展的同时,也很快衍生出一些商业欺诈行为,特别是传销、“金字塔诈骗”和“老鼠会”等,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直销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基于多方面因素的考量,为改变长期以来直销行业混乱局面,以加强对直销活动的监管,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政府经过长期酝酿,起草和出台了这两部法律。

  透过这两个条例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对这次

直销立法的态度非常谨慎,既关注到直销业的发展,同时强调了对非法传销的治理和防范工作;既体现了对进入直销业的合法企业的严格把关,还体现了对消费者和直销从业者的社会、经济利益的维护。

  法律首先维护了消费者和直销从业者的权益。如《直销管理条例》借鉴了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经验,确立了直销员和消费者在购买直销产品后30日内可退货、直销企业应当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对直销企业实行强制提取保证金等制度,在法律层面,为广大消费者和数万从业者提供了安全消费和合法从业的保障。

  其次,法律还保护了合法直销企业的利益。《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从事直销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其中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足额缴纳保证金、30天内可退货等规定无疑提高了直销行业的准入门槛,直销业将重新洗牌,合法并且有实力的直销企业将获得发展。

  此外,法律还为保障我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能。法律和法规的建立是规范市场发展的重要前提,《禁止传销条例》通过对传销作出界定,明令禁止“拉人头”“团队计酬”“骗取入门费”等三种传销形式,以及对违规企业最高200万元罚款的规定,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为直销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铺平了道路。

  据介绍,目前国内直销模式经营企业超过800家。有专家预测,随着直销行业法律法规的健全,以往变相传销和“打擦边球”的企业将遭遇被淘汰的命运,直销业产业集中度也将有所提高,销售额将获得较快增长。

  从直销法规的起草来看,政府几易其稿,认真听取企业各方需求,充分考虑了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直销开放可能带来的巨大社会风险。法规的最后出台,体现出政府对市场不同利益主体的尊重。如果再把法律的出台放置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化进程的大背景中来,直销法规的起草和出台,凸显出我国政府在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方面日渐法制化的轨迹。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