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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布新的征地听证程序 征地听证须“三步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8:44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罗侠实习生苏倩)南宁市旧城改造步伐正在积极推进。那么如果涉及到相关的征地听证,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应履行哪些程序?9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为了进一步组织好相关的征地听证工作,南宁市日前新公布了征地听证的程序,相关单位和个人如需征地听证,可按照这些程序进行。

  据介绍,征地听证的程序主要有三大步骤。建设用地报批前,须将《征地预公告》(
或《征地听证告知书》)送达并告知被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提出听证申请的,须在签收《征地预公告》(或《征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城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接收《听证申请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南宁市征地办。

  南宁市征地拆迁办公室在收到《听证申请书》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拟定《听证通知书》或《不予听证通知书》,再经南宁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会签发文。

  最后,《听证通知书》或《不予听证通知书》由南宁市征地办转城区征地办送达申请人。决定听证的,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协同有关科室、部门召开听证筹备会及听证会。

  作者:罗侠 苏倩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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