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委紧急调整我国成品油出口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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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7:2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何磊) 今天,一条标有“特急”字样的文件,出现在国家发改委的官方网站上。这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等5部门共同发出的文件说,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我国从即日起至年底暂停汽油出口退税,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 今年以来,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不断冲高,国内成品油零售价格也随之数次提高。然
这位新闻发言人解释说,一方面,按照中国油价形成机制,国际油价上涨时,国内成品油价应相应上调。但另一方面,国内油价调整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也包括出租车、农业用油等成本问题。如此权衡之后,形成了中国特殊的油价倒挂现象。 然而,国内石油消费者并不完全领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这分“情”,尤其是当一个多月前南方地区出现“油荒”时,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矛头直指中国石油的两大寡头———中石油和中石化。“国外的油价高,石油巨头自然愿意出口了。” 上周,记者在广东开平市出差时,一位汽车司机抱怨国内石油巨头“见利忘义”。据了解,广东许多地方的加油站缺油已经持续近两个月了。在开平市,由于加不到油,出租汽车于上月25日开始全部停止运营,许多乘客只能改乘摩的了。“一开始说是受台风影响,石油运不过来,如今台风停了这么久,怎么油还不来呢?分明是借口嘛!”当地一位司机不明白,既然国家这么缺油,为什么还要大量出口呢?有关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汽油出口达到334.5万吨,同比增长31.6%;柴油出口63.1万吨,增长143.7%。 在5部门的“特急”文件中,列在最前面的两大单位是中石油、中石化,此外才是相关的政府部门。这份文件说,从9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控制成品油出口,已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原油加工贸易合同,汽、柴油产品全部留在国内销售,不再出口。个别企业,如西太平洋公司和湛江东兴石油企业公司,可继续从事原油加工贸易业务,加工数量按严格控制的原则,由发改委等部门核定。在国内需要时,其生产的汽、柴油由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家公司回购在国内市场销售。 此外,在与境外企业签订长期合同的情况下,中石化供应港澳、越南市场的航空煤油,可以继续采取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原油、出口航空煤油,具体数量由发改委等部门核定。其加工出口的汽、柴油由中石化集团公司留在国内市场销售,原则上不再出口。中石化通过加工贸易方式供澳门、缅甸、越南的汽、柴油长期合同的数量由发改委等部门核定。 发改委能源所高级经济师姜鑫民指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在未来3个月减少出口,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一些中小城市成品油供应紧张。但相比中国去年约3亿吨的石油消费量,此政策不会对国内石油供应带来太大的变化。由于油价倒挂,许多社会炼油厂积极性受挫。有专家指出,油荒最主要的根源在于目前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抑制了炼油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所以限制出口仅是权宜之计,而非根治之法。国内成品油实际大部分都是在内部销售的,出口只是很少的比例。据悉,成品油价格机制改革方案正在研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