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法新规颁布 市场将实行先打后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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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2日 07:0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裴静怡) 昨天,记者多方求证获悉,两部直销法规核心文件《直销管理条例》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已经在昨天获得国务院颁布。 最新的消息表明,《直销管理条例》将于12月1日实施,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则提前在11月1日实施。根据国家的申报批准程序,估计要到明年初,首批获得“牌照”的直销企业才能在华开展业务。
市场将实行“先打后放” 昨天,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表示,国务院已正式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有关具体内容和情况则要等待国务院的正式公告。而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直销法两大核心法规昨天已经下发到各省级政府工商等部门,内容有望在今天公布。 最新消息表明,两部条例已经在昨天颁布,但两者生效的时间却不同。《取缔非法传销条例》的生效时间早于《直销管理条例》的生效时间。 对此,业内分析,这暗示着政府对直销市场将实行先打后放的思路。事实上,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在较早前联合各地的工商局召开专门会议,学习即将公布的直销法条例和布置严厉整顿直销市场。据专家估计,《直销管理条例》正式生效以后,企业才能提出申请经营,可能要到明年初才能正式拿到直销牌照,中间近半年的时间来清理市场。 有知情人士则透露,为配合未来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将专门成立一个类似直销监督的独立机构,包括打击传销处、指导处、调研室等。 立法将“严”字当头 本报曾披露的两大条例(草案)做出两大改动被知情人士再次确认,一是放宽直销企业销售产品的范围,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本企业、母公司以及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二是取消开设专卖店的限制,以“服务网点”的概念代替。 除此以外,法规中还就更多细节进行了调整,其中包括将企业申领牌照时考核的年限“由原来的连续2年内”扩大到“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内”无违规记录。此外,包括退货日期也相应缩短20~30日,改为“消费者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直销员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而对于培训人员数量,也不作出限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些规定的放宽,使得直销企业获得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即将出台的法规依然以“严”字当头。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根据以上两个法规的要求,业内认为,目前有25家左右国内外企业符合现行门槛,但不排除有更多符合资格的企业今后主动申请直销牌照。 中国直销以单层次为主 消息指出,草案的内容,限制了多层次计酬和网络直销。而接近商务部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国家的态度已经明朗,中国的直销将以单层次为主。这也意味着,95%采用团队计酬的直销企业面临调整。 内业人士认为,企业面临着转型,利润将会出现滑落期,而已经建立起来的庞大的直销人员队伍,也将面临何去何从问题的困扰。另一方面,条例出台后,企业在中国做直销是合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打着直销旗号浑水摸鱼的公司增多,给行业带来另一个不稳定的因素。 研究直销立法的专家王万军对时报记者表示,直销行业获得法律认可,无疑会使其获得良好发展。不过,直销法规的出台并不能一蹴而就地解决掉市场的所有问题,还要经历一个比较长的阵痛期。 也有直销企业负责人认为,政府在治理过程中,要对非法传销进行严厉打击,营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新法四方面严加管理 一是高标准的准入门槛,即申请企业需要交纳最低2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注册资本金要达到人民币8000万元;二是推销员奖金比例上限为30%;三是直销企业要透明地披露信息,推销员奖金的发放要公开电脑系统接受检查;四是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从业人员要进行准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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