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各部门发出《关于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
第一,提高对部门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部门统计作为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各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部门统计工作的重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确保
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第二,健全部门综合统计机构,落实统计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的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加快部门统计工作的现代化建设,把逐步实现统计工作现代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目标规划,争取在3—5年内重新构架起一套科学的部门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体系,实现统计数据的网上传输、处理和查询。
第四,政府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管理。首先对未经审批或过时、重复的统计报表,给予取消。同时,对现有部门统计报表进行修改和调整,建立起一套科学、规范的部门统计报表体系,并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各界公布。其次,统计局要经常加强对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监督,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再次,统计局要针对目前部门统计资源较为分散,使用效益很低,浪费大的情况,牵头搭建政府统计信息交流的平台,对部门统计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现安全共享。
(四川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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