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督阵国家助学贷款 8省区执行不力遭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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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00:46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汤白露 北京报道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遭遇的一系列问题,关键是地方不落实。”赶在一年一度的高校新生入学前几天的8月29日下午,在教育部举行的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新闻发布会上,教育
张的语音也是严厉,“目前仍有海南、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宁夏、甘肃、新疆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动作,部分高校、银行也对助学贷款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至今全国仍有400多所高校没启动国家助学贷款”。 张保庆以为,一些地方政府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而一些必要的配套政策尚未完全到位。 当记者问到是不是因为财政补贴措施不到位影响了政策执行时,张保庆强调,根本原因是思想不重视,也是对贫困生没有感情的体现。教育部已经多次下达文件给这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今仍然不见有消息反馈。“如果积极性起来了,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下一步,教育部将联合财政部出台一些强制性措施,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张保庆表示。 但是,武汉大学金融系叶永刚教授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光靠批评与督促是没有用的,若仅如此则问题不会得到真正解决。 “目前,由于没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仅仅逼迫着商业银行去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实际上,这样操作很多情况下是一种象征性的行为,并不能真正解决所有的贫困生的贷款问题,解决的只是其中部分贫困学生的贷款问题。” 叶教授认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不通过商业银行来承担贷款,而由国家开发银行来承担;而且,国家开发银行也有义务把类似贷款承担起来。目前,商业银行正是出于风险考虑,从而不敢大规模地进行国家助学贷款,最终影响到学生的入学。 但无论如何,目前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该如何控制? 据了解,目前的操作是按照这样的模式进行的:高校和财政各担负50%的资金风险,部属院校是中央财政承担50%,地方院校是地方财政承担50%的风险。学校承担部分是按照学校的风险率来确定的。 由于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各要出50%,他们会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率格外关注,把加强社会信用教育放在首位,而且要帮助银行来减低风险,这样的话也会减少自己的风险补偿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是加大了财政的责任和学校的责任。 事实上,针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的情况,教育部、财政部在去年10月及今年2月、5月多次组成工作督查组,分赴新疆、海南、山西、河北、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贵州等地进行检查、督导,推动了这些地方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此外,为督查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的资助工作情况,教育部于2005年8月1日至9月15日开通了24小时专人值班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投诉电话,以接受贫困家庭学生对资助工作不力的学校进行有关政策的咨询。 随着近几年高校相继扩招新生,国家在贫困生助学贷款方面的压力也越来越大。教育部学贷中心主任崔邦焱告诉本报记者,教育部近日对2004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资助贫困学生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 结果显示,2004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 “2004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约29万人,占贫困家庭学生人数的11%。”崔邦焱说。 据介绍,2004年6月,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后,教育部会同财政部在全国作出部署。两部决定以中央部委属高校为突破口,要求所有中央部委属高校必须在2004年秋季开学前基本按新政策机制落实国家助学贷款。2005年,这一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