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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国企奢侈浪费 重庆国资委出台“十一个不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9:49 国资委网站

  严格控制国有企业中的奢侈浪费现象,为国有企业筑起牢固的“反腐墙”。日前,重庆市国资委出台了“十一个不准”。

  这“十一个不准”是:

  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不准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
公用品等;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安排私人旅游;

  不准到下属、联营或经济交往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不准违反规定多提业务招待费,不准在业务招待费、开拓费中虚列开支报销私人费用;

  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旅游,公费出国(境)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

  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包租或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不准违反规定滥发奖金、物品或者搞其他福利;

  不准违反有关规定举行庆典活动,或者在庆典活动中发放贵重礼品、纪念品;

  不准到风景区、旅游点开会,不准借开会之机发放礼品、纪念品和现金;

  不准有其他挥霍浪费国家、企业资产的行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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