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新商品条码管理办法10月实施 冒用条码要罚3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9:31 华夏时报

  本报讯 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方面的消息称,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新《办法》旨在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促进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对冒用、伪造商品条码的不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新《办法》对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及印刷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申请使用者牗包括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牘必须提供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质证
明。对冒用、伪造他人条码等违反新《办法》的行为,最高罚款从1万元增加到3万元,进一步加强了市场监督力度。新《办法》同时规定:从事商品条码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爱问(iAsk.com) 共找到相关网页约2,890,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