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伤人事故多 夜间会车莫忘远光灯近光灯转换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07:17 水母网 | |||||||||
水母网8月29日讯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本周烟台市中心区共发生交通事故121起,其中,酒后驾车、追尾、未确保安全距离、逆向行驶、准驾不符、机动车未按规定审验等违法行为,成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本周市中心区的事故多发路段有大海阳、南大街、北马路、环山路、二马路和西南河路,其中,大海阳最为突出,本周发生事故15起。在交警二大队辖区内,只楚路、幸福中路
事故多发车型为小型客车、货运车、摩托车。因幸福南路长城宾馆路口、幸福路口、化工路路口道路施工范围扩大,导致沿线各路口及周边路段交通压力增大,车流显著增多,刮碰事故增多,此外,因幸福中路灯光昏暗,会车时驾驶员远光灯不知转换,夜间伤人事故增多,本周夜间事故多发时段为17:00至23:00。 交警三大队辖区内,本周共发生各类事故24起。24起事故中,小客车发生事故6起,小货车发生事故4起,农用三轮车发生事故3起,二轮摩托车发生事故4起,非机动车发生事故3起,行人发生事故4起。本周没有事故发生的集中路段,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追尾、不按规定让行、未确保安全距离,其中追尾事故7起,占事故总数近3成,在各种违法行为中最为突出。 据悉,下周,交警二大队将继续加强辖区主干道秩序整治,加强酒后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为果蔬会的召开净化秩序环境。 另外,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夜间会车时请注意远光灯和近光灯的转换。(记者 王晓丹通讯员 曹杰 忠良 圣凯 永铭)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