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沉淀的情况客观上使上海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于是,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成为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的必然趋势
继2月份上海市提高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8月,上海再次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显然,这一政策的受惠层面明显大于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调。
“这对于刚工作不久,有自住型购房需求的在沪青年白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总策划汤勇康表示。
如果一个在沪工作人员,一直缴纳住房公积金,且积存额度超过5000元,又从未动用公积金购买过商品房,从8月20日开始,他在购房时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20万元的政策。如果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补充公积金,则他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但是,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梁治洲表示,目前,能够有条件享受这一政策的人数还较少。
公积金贷款一路绿灯
从今年年初开始,上海市公积金缴纳的政策限制一放再放。而此前,上海市公积金制度自1996年建立以来,八年中未曾有过变更。
按照公积金缴纳流程,以职工工资基数的标准,个人和单位每月分别缴纳7%作为住房公积金。有些单位可以在1%至8%的范围内为职工缴纳补充公积金。
今年2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限额进行了建制八年以来的第一次微调,补充公积金额度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加上常规公积金10万元的贷款额度,公积金总贷款上限达到20万元。申请资格中,必须缴满两年的要求也变更为缴满六个月即可。
6月2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05年上海市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宣布从7月1日起,上海市公积金缴存的工资基数上调,缴存上限调高至854元,最低下限仍为64元。
8月15日,在央行发布《2004年房地产金融报告》(下称《报告》)的同时,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将常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至20万元。
应势之策还是例行阶段
正因为与央行的《报告》同时推出,市场人士猜测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与宏观调控总基调有关。
《报告》数据显示,2004年底全国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余额为2096.2亿元,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2.8%。除去个人住房贷款和购买国债,全国仍有沉淀资金2086.3亿元,占缴存余额的比例为42.6%。而目前公积金贷款有额度限制,申请难度大已经成为住房公积金运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因此,为进一步提高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能力,央行建议允许发达地区优先提高个人公积金缴存比例。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研究员介绍,目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全国最高,上限为39万。
“上海此次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一方面是为了自住型购房者的贷款需求,比如一些毕业不久的青年白领和事业单位人员,一方面也希望为两个一千万工程中中低价商品房的销售带来利好因素。”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位相关人士表示。
而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梁治洲的解释是,政策调整更主要的还是出于公积金系统自身的考虑。“在前一轮购房热潮中,能够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几乎都已经买过了。所以现在出现了公积金贷款户数减少的局面,同时,公积金的归集量却在增加,资金的闲置无疑是一种浪费。而制度上又不允许动用这些资金搞各种证券投资。”
根据统计数据,今年1-7月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户数4.5万户,同比减少23%。资金沉淀的情况客观上使上海具备了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条件。于是,放宽公积金贷款限制,成为公积金管理政策调整的必然趋势。
对于上海近期是否还有调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可能,梁治洲表示,政策出台后将在一段时间内对市场反应进行观察。但有专家指出,如果公积金贷款户数仍然没有增加的趋势,上海仍有条件再次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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