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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收进场费有望合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5:35 重庆晚报

  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王耀昨天透露,商务部拟订的《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企业意见。《办法》首次对“进场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办法》首次以法规方式明确要求:零售商应当将所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登记入账,并按照规定纳税,且不能强迫。同时,零售企业不得向供应商“变相收取”的费用条目,包括续签合同费、店内条码费、店铺改造装修费等。京华时报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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