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舜受贿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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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1:28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 (记者 张泽远 张锰) 兰州市继原副市长杨在溪因为受贿接受法庭审判以来,25日,该市原市长张玉舜因为在担任副市长、市长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35万元、美元6万元,在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起诉,1998年到2001年,时任兰州市副市长、市长的张玉舜,对兰州黄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兰州黄河药材市场改扩建项目立项、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2003
检察机关侦查认为,在2003年6至7月间,张玉舜在已调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之时,替浙江东阳二建工程公司兰州分公司投标项目说情。2004年春节前,公司经理赵友海携带10万元到张玉舜家。 法庭上,公诉方和被告争议最大的在第三起受贿行为。根据检察机关起诉,2000年5月间,甘肃大陆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贤友和股东侯兴义,为了取得兰州市第十六中学整体迁建项目,给时任兰州市市长的张玉舜送了6万美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