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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办坚持法制教育与审计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审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7:22 审计署网站

  来源: 审计署武汉办

  “四五”普法启动以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按照《审计署关于审计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把审计法制教育与审计实践紧密结合,全体审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大大增强,依法行政的水平普遍提升,审计执法成效明显。据统计,“四五”普法期间,该办共完成审计项目123个,查处违规行为金额602亿元;共上报各类审计信息39
0余篇,被审计署、中办、国办等重要信息采用240篇(次)。累计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51件,涉案金额90多亿元,涉案人员290多人,其中部级干部4人,厅局级干部12人,县处级干部40余人。具体做法是抓好如下三个结合:

  一、将法制教育与加强审计机关内部监督相结合

  加强审计执法监督检查,是依法审计的保障,也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趋势和要求。“四五”普法期间,结合学习贯彻《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该办特别注意加强和完善审计机关的内部监督,主要通过审计复核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背离《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行为,促进《审计法》和审计准则的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审计复核。全办建立健全了以三级复核制(审计组、审计组所在业务处、专职复核机构)、三层审核制(法制处专职复核人员初审、复审,法制处负责人审签)、三个会议制度(审计组成员会、特派员办公会、审计业务会)为主体的复核网络。对每一个审计项目,从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都进行全面复核。对于复核中发现的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准确,处理处罚不当的问题,不仅从程序上、文字上、文书格式上提出意见,更重要的是从审计业务上狠下功夫,提出有分量的建设性意见,切实起到对审计质量的保障作用。自2001年至2004年,法制处共复核审计结论性文件300多份,提出复核意见700余条,其中绝大部分都被采纳。二是加强现场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法制处人员每年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将检查“关口”前移,从对审计实施方案的检查入手,提前介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同时督促审计组成员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现场检查,未经检查的不得送交项目主审。

  二、将法制教育与推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相结合

  2004年,结合落实审计署五年规划和《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该办党组适时提出2004年为“审计质量控制年”。以此为契机,该办积极采取措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相结合,全面推动全过程质量控制的实施。一是大力宣传,切实提高审计人员的质量控制意识。通过举办审计署5、6号令骨干培训班,组织业务处及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采取播放录音、问题探讨等形式,结合实例对质量控制体系的主要环节和规范要求进行详细学习讲解。审计人员普遍认识到,加强质量控制、规范审计行为,是提高审计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依法行政方略的有效途径。二是结合实际,健全审计执法规章制度。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一对以前年度办事处执行的审计业务规章进行清理,全面修订、完善了办内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有关办法。主要包括《审计项目考核办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考核办法》、《审计报告规范意见》、《审计工作底稿模版》、《审计日记模版》、《审计复核工作规则》等。三是加强考核,检验执法效果。该办制定了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考核百分制标准,办质量考核委员会采取现场抽查打分、各业务处交叉评分等形式,对项目质量控制情况每年组织一到二次综合性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办通报。同时,在处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审计质量控制、执法成效是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办“争先创优”活动的主要依据。

  三、将法制教育与健全执法衔接机制相结合

  “四五”普法期间,该办认真落实《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和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财经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方面的作用,将法制教育与健全执法衔接机制相结合。一是建立有效的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2003年底,该办与湖北省检察院、公安厅、监察厅及其他部门共16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规定》(试行),正式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审计人员充分利用这一机制,在案件查处中,主动与纪检司法部门联系,协同作战,两端延伸共促案件查处。2001至2004年,共向湖北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线索62起,占移送总数的53%。二是围绕审计执法热点难点,加强理论研究。去年11月,该办主持召开审计执法与刑事执法、纪检监察工作衔接研讨会,邀请湖北省暨武汉市纪委、监察厅(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等9家单位的负责人,围绕打击经济违法犯罪这个主题,交流情况、增进了解,共同研究分析联合执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纪检监察有效衔接的信息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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