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南省建设厅日前发出《关于清欠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的紧急通知》,通知明确:凡网上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2005年8月18日起,发改委暂停立项和审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停用地报件;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暂停企业资质年审、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据了解,云南省今年清欠工作的重点是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网上6049个项目的清欠,主要以网上拖欠的38.03亿元工程款为目标,争取今年底完成90%以上的网上清欠任务,9月底全部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网上清欠
任务。根据网上统计,截止到2005年8月18日,云南全省尚有156个房地产项目拖欠工程款,拖欠金额2.14亿元。房地产企业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已影响到云南清欠工作目标的实现。目前云南省清欠工作面对的大多是难度较大的拖欠项目,特别是政府性拖欠项目是当前清欠的重点和难点。为确保云南省按期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从今年起,云南省明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工程,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后续资金要有保障。对资金不落实的项目,有关部门不批准立项,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条件,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价款支付监督管理制度,推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制;把按规定兑现工程款和农民工、工人工资作为重要的信用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示。同时还明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筑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进行全面清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按规定降低资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取消其建筑和房地产资质。各地各部门要杜绝建设工程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防止配套资金不落实。社会投资项目开工时,也要按规定落实企业、银行等各方面建设资金,要加强对在建和新建项目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切实防止新拖欠项目的产生。(李丹丹)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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