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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手遏止农村乱收费现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41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 (记者 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农业部了解到,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针对农民强烈反映的突出问题,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法制办、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

  六部委提出的整治重点是:首先,治理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今年要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严禁通过“一费制”
形式将乱收费及不合理收费予以合法化。不得在“一费制”之外再向学生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学校在“一费制”外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县级财政要按照省级政府核定的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拨付学校公用经费,确保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准将公用经费的缺口转嫁到村集体经济组织。

  其次,治理农业生产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中的乱收费。规范农村水价和电价收费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计量收费。继续推行定价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纠正按人头分摊水费、电费等不规范行为。严禁在向农民收取水费、电费过程中乱加价和搭车收费,或以经营服务的名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第三,治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收费。制止农民就业培训机构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取消违规收费,规范农民就业培训收费。对于符合规定的农民就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要进行公示,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

  据了解,为加强对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今年将重点查处三类侵犯农民利益的问题:一是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二是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侵吞、挪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的行为。三是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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