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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企业大搬迁启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09: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主城区发展都市型工业及总部经济,其它工业企业一律转移 

  本报南京8月24日电 记者申琳报道:8月19日,随着南京市市长蒋宏坤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光宇在责任状上签字,南京工业企业大搬迁工作正式启动。

  南京市政府已决定:“用3年左右时间,主城区保留部分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用地
,发展都市型工业及总部经济,其它工业企业一律向开发区、工业集中区转移。”

  市政府在与南京化纤签订的责任状上要求:2007年底前,位于主城栖霞大道的南京化纤厂整体搬迁到江北南京

化工园。蒋宏坤说,这是给全市人民一个强烈的信号:南京整治工业企业污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入攻坚阶段。

  从1992年起,南京在全国大城市中率先实施污染企业搬迁易地改造,截至去年,共有192家企业实施了污染搬迁治理。然而,南京主城区的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城区水体尚未消除黑臭,钢铁、钛白化工、化纤等行业的污染尤为突出。市环保局近期已将这些行业中的14家企业列入第一批限期治理或搬迁名单,凡不能按期达标排放者,环保局将报请市政府坚决予以停产治理。

  南京主城区目前有工业企业617家,工业用地面积28.69平方公里,占主城区规划面积的11.8%。南京市对这些企业的处理依据其性质大致分为3种情况:污染少、易治理企业就地改造;有污染但有市场且正常生产的企业实施搬迁;污染严重,不能正常生产的企业实行限期关闭。后两类企业的时间表下限为2007年底,主城区列入搬迁计划的企业,凡是未能按计划完成搬迁任务的,都要限期关闭。对于确属情况特殊的,最迟不能晚于2008年底。

  南京市政府强调,此次工业企业大规模搬迁,必须运用高新技术改造落后工艺,实现清洁生产和产品、技术的升级换代,切实避免易地“克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此外,要坚持企业搬迁与产业集聚相结合,向同类产业或配套产业相对集中的开发区、郊县工业集中区转移。南京市为此划分了产业集聚的相应区域。

  为推动企业搬迁顺利进行,南京市制定相关政策:土地存量资产公开交易的收益,是企业实施搬迁的主要资金来源。搬迁企业原址土地的变现,一律按计划公开上市交易,土地变现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的83%予以返还企业。2005至2008年4年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奖励搬迁企业,早搬早奖、快搬多奖、逐年递减。化工企业从搬迁之年起,前5年上缴的排污费地方留成部分分3年返还,专项用于企业“三废”治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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