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经日报》:我们注意到,深圳新一届政府有意要打“特区”牌,如何理解此次研讨会所提出的“新特区、新使命”的具体内涵?
乐正:之所以产生特区“特”与“不特”的争论,主要是因为我们过去所说的特区即特殊政策、特殊区位和特殊人群,这些因素今天都已被大大弱化。特区内部的创新动力受到怀疑,同时,中央目前也没将改革创新的重心放在深圳。
其实,深圳需要改革创新的地方太多了,很多领域都还没有完成。以深圳的国企改革为例,改革任务并未完成,还在进一步探索的过程中。
深圳新一届政府的态度是,特区还应该继续特下去。并且表示今天的特区的特便是“特别能创新,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开放”,强调保留一种创新的激情,从自身寻求改革创新的源动力。
我认为应拓宽改革的视野,兼顾经济体制、文化体制、行政体制和社会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虽然社会体制改革方面的内容十分广泛,但目前应着重培育和发展非政府组织,扶持民间力量的发展。因为在政府转型过程中,很多政府职能需要转移到非政府组织中。社会的第三次分配也应该以非政府组织为主体来实现,形成企业、政府、社会的三次分配体系。在和谐社区的建设上,社区居委会的直选、业主委员会法定地位的确定等方面,深圳都可先行先试。在建设自主创新城市和建设现代文明城市方面先行先试。
在政府自身的改革上,应加强其公益性、公正性和公开性上的探索,向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实现依法行政和民主决策,继续推进阳光工程的建设。
郑剑飞:特区之“特”,既包括特殊使命,又包括特殊政策。目前经济特区在投资、外经外贸上的税收优惠政策被拉平,所以会产生特区究竟特在哪里的疑问。其实税收优惠只是优惠政策的一部分,优惠政策又只是特区政策的一部分,不同时期,应该有不同的特区政策。
特区的体制优势需要有政策优势作为保障,而政策优势需要由特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先提出来,再转化为体制优势。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比如新加坡就是先有自由港政策,人口、资金、货物(枪支弹药毒品除外)可以自由流通,才最终发展成自由港的。
“特区政策”本身还需要研究,除5个特区、浦东综合改革试验区外,各地开发区、高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都在享受经济特区的部分优惠政策,这些区域能否都纳入到特区概念中来研究,值得关注。
郭万达:李鸿忠书记提出“以特区之为,立特区之位”,我认为有一定道理,关键要看在哪些方面有创新,创新有无全国意义。比如在开放的问题上,我认为全国还要试验,因为WTO带来了一些突出问题:贸易摩擦和冲突,投资结构问题等,如果深圳在这些方面有所创新,对全国来说有借鉴意义。另外在解决内部矛盾的问题上,如城市化问题、流动人口的管理、劳务工保障、劳资冲突等,全国各城市这样的问题越来越多,深圳如能有所突破,对全国的意义也很大。我的看法是,在开放上要提创新,在改革上也要提创新,在政府的改革上也可以创新,关键是看真干还是假干,真改还是假改,对利益集团能否有突破,这些方面很重要。
迟福林:我认为“特区”这块牌子还需要继续保留下去。首先,在区域一体化、全球一体化乃至实现祖国统一和实行“一国两制”的大背景下,特区的存在仍然有着特殊的意义。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的大格局赋予了经济特区新的历史使命。其次,在未来10年~20年,中国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特区本身完全有可能在这些方面作出新的探索。第三,从国际上来看,一些国家,尤其是转轨国家对中国的特区经验比较重视。俄罗斯、朝鲜、越南等国都在学习中国经验建立特区。在这种情况下,保留特区将更便于我国与国际社会的交流。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特区应该在区域一体化、全球一体化中扮演特殊角色;在“一国两制”和实现祖国统一中扮演特殊角色;在加快市场化体制改革中扮演特殊角色;在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中扮演特殊角色。因此,“新时期、新特区、新使命”的提法似乎更为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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