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松一紧旨在缩小贫富差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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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6: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据新华社电 税法修正案草案只有两处改动:将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800元提高到1500元,以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纳税,对其税收进行交叉稽核。权威人士指出,这“一松一紧”两处修改旨在缓解目前的贫富差距。 财政部税务司司长史耀威说,个人所得税在所有税种里最能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近十多年来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不断加大,基尼系数达到0.447,按照国际惯例,基尼系数达到或超
工薪阶层是个税主要纳税群体 统计数字显示,工薪阶层是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纳税群体。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这与个人所得税促进社会公平、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违背。 税收专家刘桓说,“目前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工薪阶层是税负最重的群体。”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最多,大概有3亿元左右,并且由于收入来源单一、实行代扣代缴制,所以完税率最高。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源化,享有多源扣除,逃税和漏税现象较多。 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高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缴个人所得税或税负较轻。 史耀威透露,如果按2004年税收水平计算,将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如果正式实施,“意味着国家一年税收收入将减少200多亿元”。 高收入阶层以多种手段避税 “起征点1500元这个数字是按照目前人均消费水平、人均收入水平等测算出的,也是在国家财政承受能力和公众期望值之间一个比较合理的选择。”史耀威说。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必须自行申报,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纳税人自己不必自行申报。北京市地税局官员说:“这导致高收入阶层以多种手段避税。以私营企业主为例,他们一方面可以将个人生活费用打入企业费用,少交税;一方面可以减少企业的分红,甚至不分红,这样就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23日提请审议的修正案草案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就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高收入者进行重点监管。 据悉,修正案获得立法机关通过后,国务院将制定“高收入者”的申报标准。 北京市地税局官员对记者说,事实上,北京、南京等城市已经在试行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制度。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同时,把每位员工的个人信息、收入状况等一并报给税务局,这样当地税务局就可以建立一个“个人纳税库”,用身份证号码做索引,就可以发现谁有多处税务来源。 权威专家介绍,此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只属微调,今后将逐步实现全员全额自行申报纳税、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税模式,从而更合理的分配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