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关于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市委书记刘淇主持会议。会议要求,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目标,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为依据,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会议强调,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落实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必然要求。要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加大对公共事业发展的投入,进一步提高区县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要适当拓展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健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建立社区居委会和农村基层公益事业专项补助,建立农村社会事业专项补助,加强对乡镇、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远郊区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建立解危排险、南城转移支付、环境综合整治、奥运场馆周边拆迁、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支持疏散城区人口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中村”改造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保障山区搬迁、生态林建设、水源地生态保护以及山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管理办法,支持开发区做大做强;要逐步完善激励调节机制,将收入增量进一步向区县倾斜,增加对补助区县补助额,增强区县收入增长的受益程度,建立增收奖励机制和精简机构、人员奖励机制,调动区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规范部门项目管理,通过市级部门预算增加专项资金支持区县发展。继续加大对城市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林水利、教科文卫等投入,促进区县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同时,对专项补助资金实行项目库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符合条件的实行政府采购,并对资金的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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