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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拟提至1500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3:11 珠江晚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昨日上午在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现行的800元个税起征点为1980年制定,为适应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和基本生活支出增长等情况,该草案将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调整。

  尽管审议结果尚未公布,但草案的具体内容已经逐渐清晰,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22日向记者透露,《修正案》将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由原
来的800元上调到1500元,并且规定各地应统一执行该标准,不允许擅自浮动。

  丛明表示,1500元的标准比较适合目前老百姓的收入状况,此外,《修正案》还增加了对于高收入者加强征管力度的条款。

  丛明告诉记者,这次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前期对于修改的条款进行了反复论证。并且该《修正案》比较符合民意,大多数百姓都比较期待,因此最终获得审议通过的可能性非常大。

  丛明透露,出于保持税制统一、简单的考虑,《修正案》规定各地不允许擅自浮动费用扣除标准。由于目前有些地区费用扣除标准已经在1500元以上,丛明表示,这些地区也需要将标准拉回到1500元,未来擅自浮动扣除标准将被视为违法。他表示,该政策将对收入较低的西部地区构成利好,该地区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将会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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