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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高收入者多交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1:12 经济参考报

    记者 陈俊侠

  本报巴黎电 法国法律规定,凡是家庭或主要居住地点在法国的人(即在法国连续居住6个月)、在法国进行主要职业活动的人或在法国有主要经济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是否为法国籍,均须就其收入(不管是在法国的收入还是在外国的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

  法国的收入所得税税率是高额累进制,即收入高的人多交税,收入少的人少交税。就单身工作者而言,其收入水平与相应征税率如下:年收入4191欧元以下:无须交个人所得税;4192至8242欧元:7.05%;8243至14506欧元:19.74%;14507至23489欧元:29.14%;23490至38218欧元:38.54%;38219至47131欧元:43.94%;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49.58%。

  实际上,法国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是按家庭来征收的,根据经济状况和子女多少不同,每个家庭所交纳的所得税均不同。法国法律规定,一位成年人的家庭参数为1,而孩子的家庭参数为0.5。一对夫妇加一个孩子的家庭参数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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