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昨日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首次审议。修改主要涉及两项内容: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要求高收入者自行申报。
个税起征点提高700元
每人每月最多少缴315元
草案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目前的800元每月提高到1500元每月,高于城镇职工的人均负担消费支出水平,使中低工薪收入者不缴个人所得税或者税负较轻。按照现行税率计算,每人每月将最多少缴税315元。
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
草案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纳税人都必须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就可以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对不申报或申报不实的纳税人,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规定,扣缴义务人都必须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据悉,修正案获得立法机关通过后,国务院将制定“高收入者”的申报标准。
有关财税专家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收入人群较多的城市,特别是税收征管较为规范的地方,都有可能成为“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的试点地区。
广州起征点或将相应提高
部分如广州等物价增长快、消费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数的城市,近两年来已把起征点调高至1200元或1600元左右。全国起征点调高后,这些地区是否相应作调整呢?
广东财税网有关专家在解读草案时分析,个税起征点调整至1500元的方案正式实施后,如果国家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原来起征点高于800元的城市,有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原高于800元而低于1500元的,按国家规定提高至1500元;另一种情况是,原高于1500元的或保持不变,或在原来基础上相应提高700元作为个税的起征点并报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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