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调整只为抑制“三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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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22:35 中国财经报 | |||||||||||
财政部调整黄磷、硅铁、再生铝出口暂定税率及动力煤进口暂定税率 许琳 本报讯财政部关税司在研究制定关税政策时,把构建节约型社会作为一项重要原则,适时出台了抑制资源性、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产品进出口的关税政策,促进外贸增长方
今年年初以来,财政部关税司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重大决策,组成调研组,深入厂矿、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与有关部门一道,适时向国务院提出了抑制资源性、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产品的出口,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促使外贸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的关税政策建议。他们向国务院提出了调整黄磷和硅铁出口暂定税率,停止执行黄磷10%的出口暂定税率,恢复按20%计征出口关税,将硅铁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5%的建议,获得了国务院的批准。这一政策的出台,为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鼓励环保和节约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今年3月,为了缓解当时国内煤炭供求紧张形势,他们与有关部门一道,向国务院提出了对动力煤实行3%的进口暂定税率的关税政策建议。这一建议很快获得国务院的批准,为缓解当时国内煤炭供求紧张形势,保证“电煤”的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财政部关税司还注重在税收政策上对节约循环经济的鼓励与扶持。他们针对我国再生金属行业刚刚起步,再生金属以废旧金属为生产原料,不消耗矿产资源,对环境污染小,是发展节约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特点,向国务院及时提出了“取消目前对再生铝实行的5%的出口暂定税率”的政策建议,这一建议很快获得国务院批准。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支持再生金属行业的发展,对我国建立节约循环经济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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