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部委专题--国家环保总局 >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8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6:37 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5年 第3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防止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现批准《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及编号如下: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T181-2005)

  本标准自2005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上查询。

  附件: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