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财税专家:2500元的个税免征工资适合广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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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3:2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彭科 实习生 冼文欣) 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有消息称,新的个人所得税将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全国的个税起征点有可能上浮到1200元或1500元。广州财税专家认为,综合与分类结合的税制是一个较好的过渡期;而相对于普遍认为的全国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至1200元,2500元的个税免征工资比较适合广州市的实际状况。
对于新的《修正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税务系李建英教授表示,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修订是大势所趋。随着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征点以及征管等已背离该税的终极目标,变得越来越不合理了,有人认为是在“劫贫济富”。国家修订个人所得税制以此调节收入水平,是一项全国性受惠的改革。但是,李建英强调,改革针对的是全国,对于个税起征点已经为1600元的广州,相应提高起征点已势在必行。 李建英表示,政策的制定和修订要有一定的远见,而不能够频繁变动。她认为,1600元个税起征点对广州来说比较科学和可行,但当全国的起征点上调到1200元时,广州个税起征点仍然不变的话,就会变得不合理了。 李建英称,若全国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至1200元,按照50%上升比例,广州将上升至2500元左右,这也是合理和可以接受的。因此她建议,广州的个税起征点调高至2000-3000元。因为最近几年广州的城市竞争力在下降,如果广州的个税制不随全国相应作出调整和改革,将带来一系列的影响特别是人才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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