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今日审议个税法修正草案 起征点9月听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12:38 竞报 | |||||||||||
全国人大今天将审议个税法修正草案——— 本报讯 今天,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于今年9月举行立法听证会,对该草案中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据悉,本次听证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凡年满18周岁、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中国公民,都可以通过信函或网上报名的方式,成为此次听证会的听证陈述人。 记者了解到,此次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确定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即老百姓所说的“起征点”),原定800元的减除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上调。鉴于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决定专门就这一问题召开立法听证会。 听证机构将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及工薪收入不同的行业、职业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选择听证陈述人,还将从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批准的人员中选择若干人作为听证旁听人。听证机构还将邀请作为草案起草部门的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代表,全国总工会代表,东、中、西部各一省(区)财政厅或地税局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学者,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 为鼓励各界群众参与立法听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承担以个人名义参加听证会的京外人员的差旅费用,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作为单位代表参加听证会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