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北京专稿 陈利华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今天将初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在此前7月下旬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经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这一《修正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3月份已经表示,个税法的修改将在今年之内完成。
在《修正案》中,备受关注的个税起征点将有所调整。全国人大有关人士已经在媒体上公开表示,《修正案》将确定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额的每月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起征点”),原定800元的减除标准将有较大幅度的上调。
接近决策层的消息人士也告诉记者,此次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只是一次“小修小改”,修改的重点就是个税起征点调整,重新制定基准并实行浮动办法。
“现在各地的起征点都不一样,北京、上海、广州都不一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税务专家说,“这显然与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要求大相径庭。这一次修订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但此次调整还需要经过广泛听证,如果此次审议获得通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将在9月份举行立法听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这也将是《立法法》明确立法听证会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
中央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桓告诉记者,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已经在学术界进行了多年的讨论,“税务部门对此也做了测算”,一致得出了调整的结论。
北京市地税局一名官员曾表示,工薪收入从800元起征收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定的标准,那时中国公民中没几个人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实际上标准主要是针对外籍人士制定的”。但如今北京最低生活线的补助费都在逼近这一标准。现实情况造成了比最低生活线略高一点就收税的情况,有统计还显示,中低收入阶层却缴纳了65%左右的个税,这引发了社会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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