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上街推销治疗仪违法 请不要轻信以免意外难维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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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0日 07:19 水母网 | |||||||||||
水母网8月20日讯 昨日上午,有人在开发区金光小区农贸市场入口处推销治疗仪,烟台市药监局稽查大队表示,擅自上街推销医疗器械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市民提高警惕。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年轻男子正在向小区居民推销治疗仪,铺在桌子上的红布和宣传单上写着:该治疗仪主治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骨质增生、失眠、牙痛、胃痛、便秘、高血压等一系列疾病。记者以牙痛为由,问自称姓陈的男子该怎么治疗,他马上答复
记者询问得知,该男子只是一名推销员,没有任何相关证照,经常在开发区金光小区、东星小区等地现场推销治疗仪。记者问:“万一试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怎么办?”陈不屑一顾:“一般不会出什么事,再说是免费试用,即使有问题也是个别的,怨不得我们。” 据了解,其推销的治疗仪售价1180元,几乎每天都有20多位市民参与试用,购买者不少,大多是一些中老年人。 记者随后与市药监局稽查大队取得联系,一位姓冯的工作人员答复说:“这种擅自上街推销医疗器械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没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不能现场出示相关证照的情况下,向消费者销售医疗器械。 本报提醒:请不要轻信街头推销者,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疗,以免一旦发生意外,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俊玲)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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