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溧水县人民政府就做好新形势下的统计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强化统计管理和执法监督,建立统计质量控制体系。
《意见》指出,县统计局是全县宏观统计和管理的职能部门,是依法履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能的机关,并对全县统计工作具有指导、协调、服务和质量监督责任,部门和基层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和县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要严格管理,依法统
计,建立健全统计归口管理、统计审核、统计评估和定期分析预测等各项制度。
《意见》就建立统计质量控制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统计资料应统一扎口并及时向县统计局提供,对涉及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全社会固定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指标和考核指标,必须经县统计局扎口、审核评估和确认后方可上报和对外公布,并作为各项考核评比的依据。各镇(开发区)统计机构应加强对本镇各单位统计资料的扎口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重要统计数据,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核,并对数据质量负责;经过县统计局评估发现数据有问题的,有关单位应及时核实和修正。各镇、各有关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健全和完善月度经济分析制度,预测分析当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各统计上报单位要主动接受县统计局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县、镇和部门、企业三级统计质量监控体系,以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
(江苏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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